主要观点总结
环保公司在协助企业开展自主验收时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环保公司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涉及虚假验收报告、环保设施未建成验收、违法行为等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环保公司虚假验收行为
个别环保公司存在协助企业开展自主验收时弄虚作假的行为,涉及伪造验收报告、环保设施信息等内容。
关键观点2: 案件细节
宁波市某环保公司编制的宁波北仑某食品厂《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存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关于废气处理情况的虚假描述。
关键观点3: 查处情况
涉事环保公司被责令重新组织验收,并被罚款。直接负责人员也被罚款,并禁止该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三年。
关键观点4: 相关法规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环保竣工验收弄虚作假最高可罚200万元。生态环境部明确了典型弄虚作假情形,包括伪造或篡改关键信息、关键内容缺失、验收结论错误等。
文章预览
个别环保公司把“合法合规自主”当成“违法违规作主”,在协助企业开展自主验收时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虚假验收!一环保公司被处罚! 近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北仑区某环保公司提供生态环境服务弄虚作假案”。据了解,此案件的查办对其他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具有极大的威慑作用,是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增强责任意识的郑重提醒,切不可为完善相关手续而“走过场”“敷衍了事”。 基本案情: 经查,宁波某环保公司编制的宁波北仑某食品厂《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载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污水站废气由引风机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但现场实际情况为:企业污水站排气筒未安装生物除臭装置,污水站臭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简易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该项目验收报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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