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案件。路某在电商平台购买手机后申请退货被驳回,遂将平台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路某高退货率不合常理,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未支持其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案件提醒消费者应合理消费,谨慎退货以保障交易各方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路某在电商平台购买手机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被驳回。
路某因近半年来有多个手机退货售后订单,电商平台认为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关键观点2: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该案件,认为路某的行为不合常理,违反了用户与平台间的协议。
法院未支持路某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3: 律师提醒:消费者应合理消费,谨慎退货,以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已有相关规则来规制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行为。
文章预览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给消费者带来很多便利,但在今年4月份,路某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 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却被平台驳回 ,因为平台发现路某近半年来, 有 77个手机的退货售后订单 。路某将此事诉至法院,要求平台赔偿其损失费。就在前久,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该案件。 原告路某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被平台驳回后,路某以每台低于购买价1000余元的金额,将这4台手机在二手平台转卖。随后,路某将某电商平台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某电商平台赔偿其因低价转卖手机导致的损失共4000元 。 但电商平台提交的其店铺下单及售后情况记录显示,路某近半年来在该平台购买的商品生成了209个订单,其中包含106部手机;生成的87笔退货售后订单中,关于 手机的退货售后订单多达77个 。被告某电商平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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