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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了14市、13个园区作为碳达峰 试点地区,共 涉及北京、天津、重庆、内蒙古、四川、贵州、吉林等17省/自治区 。 通知指出,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 本 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 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 此前,在2023年12月6日下发的 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 包括 25个城市 和 10个园区。 现今, 首批碳达峰试点通过政策创新、技术应用和产业转型, 取得积极成效 。 从国家发改委 官网获悉,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咸新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湖州、杭州、盐城、包头、张家口等10地,已经在虚拟电厂、绿电绿证服务、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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