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姚忠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动物饲料中激素类兽药使用监管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激素类药物使用监管和制定严格 负面清单制度 激素类药物 是人和动物疾病诊疗的常用药物, 但 不合理 的 使用 会给人和动物健康造成 危害 。为此, 我部相继发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 176 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名单 》(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 禁止 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用于食品动物》(农业部公告第 2583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等公告 ,禁止性激素等多种激素类药物用于食品动物。 为防范违规使用具有促生长功效的兽药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风险,我部发布了第 194 号公告,于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