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文章主要介绍了弹性退休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弹性退休制度实施时间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观点2: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规定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关键观点3: 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弹性延迟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
关键观点4: 弹性退休制度的灵活性
专家表示,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基准点,职工实际可退休的年龄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职工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文章预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办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比如,某男职工,1972年9月出生,《决定》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可以在60周岁至62周岁之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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