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内部员工和相关知情人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并设立奖励机制。公告详细说明了举报渠道、奖励条件、奖励原则、奖励金额、保密措施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内容和目的
公告旨在发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奖励鼓励内部员工和相关知情人举报重大违法行为。
关键观点2: 举报渠道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办公场所、官方网站等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渠道,接收内部举报人的举报。
关键观点3: 奖励条件
内部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获得奖励,如提供关键证据,举报事项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事先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并导致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4: 奖励原则
奖励原则包括多个内部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案件时的奖励分配原则,以及跨区域的举报如何分别调查处理并奖励等。
关键观点5: 保密措施和法律责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采取措施保护其个人信息。同时,内部举报人若提供虚假证据、干扰办案程序或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预览
为进一步发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10月10日—11月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mengqh@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发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质量安全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 、医疗器械 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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