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阐述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服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农业国际合作交流任务、事先报批事后报告的工作制度,以及为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农业国际合作交流服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
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要按照我国外交外事工作的制度、原则、规则和规定行事,积极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服从国家外交工作的大局。
关键观点2: 党的领导下的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原则
在不断推动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实践中,必须按照党的指导思想和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规划和计划,加强队伍建设,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关键观点3: 完成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任务
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要按照中央政府外交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认真制定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与其他部委协调,完成中央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关键观点4: 事先报批、事后报告的工作制度
农业农村部在开展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时,必须牢固树立外交无小事的原则,坚持事先报批、事后报告的外交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外交规定和纪律。
关键观点5: 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为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必须坚持以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三农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为导向,各项农业外交工作都必须服从国家外交工作的需要,服务于我国外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预览
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基本原则 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要服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按照 我国 外交外事工作的制度、原则、规则和规定行事,并积极务实 、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原则。 在不断深化和推动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实践中,必须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制定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计划规划,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国的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按照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任务。 农业农村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下,农业农村部必须按照中央政府外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认真制定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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