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工伤认定纠纷的案例分享,主要讨论了员工在上班期间因私事请假回家,在返回单位的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及核心争议点
文章介绍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以及一起关于员工请假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争议案例。
关键观点2: 法律条款解释
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进行了解释,强调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工伤的原则。
关键观点3: 案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员工请假回家又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认为仍应视为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
关键观点4: 再审裁定结果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原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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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供朋友圈分享。 欢迎投稿: szlaw@qq.com 小编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员工在 上班期间,因私事请假回家一个小时,在返回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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