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涉婚姻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做出规范。解释明确,夫妻一方未经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共同财产打赏,数额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可认定为挥霍。该解释旨在解决婚姻家庭中涉及财产纠纷的问题,包括房产赠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夫妻忠实义务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司法解释背景及目的
解释是为了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需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包括解决夫妻间涉及房产、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等问题。
关键观点2: 网络直播打赏相关规定
明确夫妻一方未经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另一方有权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或在离婚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不分。
关键观点3: 司法解释的影响
司法解释的实施将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增多、财产类型多样化等问题,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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