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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范围扩大 二、 临时提案权的股东资格持股比例下降 三、 董事会成员最低法定人数下降 四、 董事、监事推举人数比例要求略微提高 五、 监事会表决票数略微提高 六、 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票数比例提高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或“现行《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部分上市公司已就新《公司法》修订章程内容或发布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而另外一部分上市公司因为公司整体安排或其他考虑还在择机进行章程修订。 对于章程尚未修订生效的上市公司而言,熟悉新《公司法》与现行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条款尤为必要。本文将就上市公司新《公司法》的章程修订现状及新《公司法》与现行监管规则实质性差异部分作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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