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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原董事长、财务总监、资金部主管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会计雅苑  · 公众号  · 财务  · 2024-12-06 17:4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案件的公开宣判公告。原董事长钟玉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同时,投资者起诉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康得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公开宣判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得新公司及其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进行了公开宣判,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罪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键观点2: 钟玉被判多项罪名

康得新公司的原董事长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

关键观点3: 投资者起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投资者可通过官方网站关注后续公告。


文章预览

案件信息公告 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5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机构投资者起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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