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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救生衣、救生圈2种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救生衣、救生圈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附后),现予以发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可直接采用。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0日 救生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2件,其中6件作为检验样品,6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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