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梅正荣受贿案的判决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与判决结果
梅正荣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汽车销售、工程项目承接、航线开辟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9万余元。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梅正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关键观点2: 法院考虑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了梅正荣的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立功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关键观点3: 文章来源与额外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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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预览
2024年12月31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梅正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梅正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2年,梅正荣利用担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局长、太仓港管委会主任、苏州市副市长、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等职务之便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汽车销售、工程项目承接、航线开辟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9万余元。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梅正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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