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内蒙古科技厅发布通知,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内容包括提名资格和规则、基本条件、程序、材料要求、时间、联系方式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启动提名工作的时间和背景
内蒙古科技厅网站发布了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提名工作正式启动于2024年11月11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
关键观点2: 提名资格和规则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专家和单位有资格进行提名。提名应遵守规定的条件和规则,包括每位专家的提名资格限制、单位提名的项目数量限制等。
关键观点3: 提名基本条件
候选人和项目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科研诚信、技术发明奖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等。此外,还规定了提名技术的时间限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关键观点4: 提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提名程序包括注册、公示、提交等步骤。提名材料包括提名书填写、审查、报送等要求。所有材料需在网上提交,并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键观点5: 时间和联系方式
提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时至12月10日24时。联系人及电话、地址和邮编等也已在通知中详细说明。
文章预览
9月11日,内蒙古科技厅网站发布通知,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以下为通知详情。 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和规则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由下列专家和单位提名: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只能提名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候选项目或候选人。 (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各盟(市)委、行政公署(人民政府),中央驻区有关单位;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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