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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Q:中国药典标准里没有饮片的检验项目,只有药材的检验项目时,检验报告是否只根据药典四部通则内容来检验即可? A: 根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凡例第十一条规定:品种正文中未列饮片和炮制项的,其名称与药材名相同,该正文同为药材和饮片标准。 第十二条规定:饮片除需要单列者外,一般并列于药材的品种正文中,先列药材的项目,后列饮片的项目,中间用“饮片”分开,与药材相同的内容只列出项目名称,其要求用“同药材”表述;不同于药材的内容逐项列出,并规定相应的指标。 苏木饮片目前执行标准为《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按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性状】。 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药典委员会。 来源: 中食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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