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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法明确配偶财产查询权

璞琳说法  · 公众号  ·  · 2024-07-03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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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 黄璞琳有关民商法的文章与资料(三) 黄璞琳有关社会事件的评论文章(一) —————— 建议立法明确配偶财产查询权 黄璞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相关财产是落在哪一方的名义之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相应地,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知情权,是应有之义;在夫妻财产共有制情形下,夫妻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名下所得财产予以查阅、查询、了解,也是应有之义。 即,允许夫妻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名下所得财产进行查询,是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落到实处所必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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