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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聚焦|股东可依据有效的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诉请公司和原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华政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8-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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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裁判要旨 股东可依据有效的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诉请公司和原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案情简介 R公司(系本案被告1)于2014年6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H公司(持股57%,认缴出资57万元,系本案原告)、Z公司(持股43%,认缴出资43万元,系本案案外人),甲(系本案被告2)任执行董事,系法定代表人。《R公司章程》对股东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作了相应规定。 2023年6月7日,H公司向R公司执行董事甲发送《关于要求召开R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函》,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议题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选举公司新一届执行董事。 2023年6月12日,甲向H公司发送回复函,认为H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不符合R公司的设立前提和经营模式,不利于R公司正常经营,审议议题没有现实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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