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贵港市恒海物流有限公司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中水镇发生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和约26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揭示了事故的原因和企业存在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概述
2024年3月2日,贵港市恒海物流有限公司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中水镇后河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关键观点2: 事故原因
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驶人驾驶制动系不正常的车辆超速行驶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事故发生时未及时变更,且公司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重缺失。
关键观点3: 事故调查
调查报告揭示了事故的详细经过,包括车辆装载货物、行驶路线、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和直接原因。事故发生时车辆超速行驶,制动系不正常,且存在违法超员的情况。
关键观点4: 企业存在的问题
贵港市恒海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所有人,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混乱,对车辆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犯罪入狱后,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关键观点5: 事故警示
事故警示教育片强调了大型货车安全的重要性,提醒企业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广大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需从视频中汲取教训,及时发现和消除管理漏洞及车辆事故隐患。
文章预览
2024年3月2日14时26分许,贵港市恒海物流有限公司一号牌为桂R12433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RD830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中水镇后河发生侧翻, 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近日,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货车所属企业 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货运驾驶人 驾驶制动系 工作状况不正常的车辆 驶入长下坡路段, 未按道路警示及限速标识行驶, 超速超员行经T型路口右转向过程中,车辆左侧翻后挫划冲出路面坠下路坎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还显示, 涉事企业(贵港市恒海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在2023年8月31日 因犯罪入狱,但直至本起事故发生7个月内,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该公司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