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包括近亲属。通知要求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需满足条件,并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时有顺序规定。职工可通过多种渠道备案共济关系。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的相关费用,并可为他们参加保险缴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原来只包括直系亲属,现在扩大到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关键观点2: 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的条件。
近亲属需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并需要进行备案。
关键观点3: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渠道。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等渠道绑定共济关系,或通过各区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
关键观点4: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并可用于参保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等。
文章预览
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本市参保人员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市医保局印发《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18号), 规定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家庭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 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具备条件 近亲属使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须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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