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行业信息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 公众号  ·  · 2024-06-25 10:12

文章预览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是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具体实施者,其能力高低直接关系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2023年我部制定发布《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为做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完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健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队伍体系,全面提升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业务能力,有效落实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4年底,各省份参加考核的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比例不低于50%,2025年底前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