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的公开征求意见稿。该草案稿针对MCN机构进行了定义,并对其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提出了要求和规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MCN机构的定义
草案稿中指出,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是指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入驻,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经纪等相关服务的机构。
关键观点2: MCN机构的从业资格与服务资质
MCN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需要依法依规取得相关的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
关键观点3: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的责任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需要根据MCN机构的合规情况、旗下账号数量及其粉丝总数量等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防范信息内容风险。
文章预览
国家网信办就《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稿指出,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是指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入驻,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经纪等相关服务的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根据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合规情况、旗下账号数量及其粉丝总数量等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防范信息内容风险。 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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