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命名规范,包括名称的组成、命名原则、禁止内容以及演变历程。通过了解这些规范,消费者可以更快地捕捉关键信息,了解食品的本质属性,帮助消费者在挑选保健食品时选得放心,吃得安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保健食品命名规范
保健食品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命名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简明扼要,易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关键观点2: 普通食品命名原则
普通食品命名需体现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可以选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等,但须符合国标GB 7718相关规定。命名时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的词语,不得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或保健作用。
关键观点3: 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命名的监管
保健食品名称需经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审批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普通食品命名虽无需审批或备案,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了解这些规范,初步了解食品的本质属性,挑选到放心的保健食品。
文章预览
作为消费者选择食品的初印象之一,食品名称承担着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重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今,健康环境严峻,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日渐旺盛。如何通过食品名称快速捕捉关键信息、了解食品本质属性?让我们从食品名称的命名规范说起。 一、保健食品如何命名 (一)名称组成 你有没有发现,保健食品名称都有一定规律?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其中,各部分名称也有相应的命名要求: 1. 商标名 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的商标名称,用以表明其产品是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如:完美牌或完美®) 注: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商标名 2. 通用名 表明产品主要原料等特性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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