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麒麟区发布通告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
麒麟区根据省、市、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发布了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观点2: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已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于2023年4月15日超过有效期后禁止上道路行驶。自2025年1月1日起,违规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依法处理。
关键观点3: 电动自行车置换政策
广大超标、老旧、非标车主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麒麟辖区内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置换企业交售旧电动自行车,申领以旧换新补贴,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文章预览
10月12日,曲靖市麒麟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麒麟区消防救援局共同发布《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详情如下: 麒麟区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按照省、市、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为切实推进麒麟区超标电动车淘汰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发〔201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曲靖市麒麟区淘汰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已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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