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宝可梦公司对手游《口袋妖怪:复刻》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宝可梦公司胜诉,被告需赔偿1.07亿元人民币。游戏元素、数值体系等高度相似,构成实质性近似,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网上未公开判决具体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宝可梦公司胜诉《口袋妖怪:复刻》手游侵权案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宝可梦公司胜诉,被告需赔偿1.07亿元人民币的损失,该案在同类游戏侵权案件中判赔金额位居前列。
关键观点2: 《口袋妖怪:复刻》与宝可梦公司游戏构成实质性近似
一审法院认定,《口袋妖怪:复刻》中的游戏角色、地图等核心元素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相应元素高度相似,具体故事性表达构成实质性近似,侵犯了宝可梦公司游戏的著作权。
关键观点3: 被告运营游戏侵权行为涉及多方面
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涉及著作权侵犯,还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挤占市场份额和获得极高利润等。被告具有多种侵权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多种侵权行为的赔偿金额累计较高。
关键观点4: 部分被告已提起上诉
目前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宝可梦公司正在准备二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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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诺诚游戏法。 根据宝可梦(上海)玩具有限公司官网的公告,宝可梦公司诉讼手游《口袋妖怪:复刻》 (又称《口袋之旅》) 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近日一审宣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宝可梦公司胜诉,被告方需向宝可梦公司赔偿共计1.07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口袋妖怪:复刻》示例 一审法院认定,《口袋妖怪:复刻》中的宝可梦角色、游戏主人公、地图等核心元素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相应的元素一一对应且相似,游戏元素组合所形成的多个要素系统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且多项数值体系设计相同,故《口袋妖怪:复刻》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的具体故事性表达构成实质性近似,《口袋妖怪:复刻》侵犯了宝可梦公司游戏的著作权。 另外,法院亦认定《口袋妖怪:复刻》的运营、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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