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校园餐”食品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文章介绍了举报对象、举报奖励范围、举报途径等关键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举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校园餐”经营主体,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材供应商。
关键观点2: 举报奖励范围
涉及“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包括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生产经营由非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关键观点3: 举报途径
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网站、传真、邮寄、现场窗口反映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也可通过“搭把手”热线电话或“邳州银杏甲天下”APP进行反映。
文章预览
12月27日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徐州市“校园餐”食品安全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如何举报?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 徐州市“校园餐”食品安全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鼓励“校园餐”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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