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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和《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温退役军人发〔2022〕21号)等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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