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重庆证监局针对辖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连发三道行政监管函。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的重庆分行。其中,个别基金销售人员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上岗的情况,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存在多项违规问题,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则存在投资者适当性及宣传推介违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辖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情况
近日,重庆证监局针对工商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的重庆分行发布了行政监管函,涉及基金销售业务的违规情况。
关键观点2: 个别基金销售人员无证上岗
重庆证监局发现个别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就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违反了相关法规。
关键观点3: 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多项违规被责令整改
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任职的备案资料以及未开展基金销售业务适当性自查等问题,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整改。
关键观点4: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投资者适当性及宣传推介违规被警示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未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以及宣传推介材料存在片面夸大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情况,被重庆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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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针对辖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违规,重庆证监局连发三道行政监管函 中国基金报记者 张燕北 孙晓辉 针对辖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近日重庆证监局密集出手,一日连发三道行政监管函,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的重庆分行。 个别基金销售人员“无证上岗” 工行重庆市分行被警示 9月14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重庆证监局表示,经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存在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的情况,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办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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