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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落实环评批复中未提到的环保措施?

环评互联网  · 公众号  ·  · 2024-09-2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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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您好,我单位为铁路建设单位,现有一条铁路 环评 要求需进行 生态监测和生态补偿 ,并列出了费用,但是 环评批复未提到 生态补偿与生态监测,请问是否必须落实 ,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回复: 您的留言收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过程中 同时组织实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及 其审批部门 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如您还有疑问,可联系我厅环评处,联系电话:0551-62775371。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他他. 尚云互联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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