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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办”)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以“1+N”工作模式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工作,即“一家总体负责,多家分项协作”,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会战”,全力保障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创新工作方法,解决“选优”难题。 土壤三普成果形成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要保证质量,技术单位专业能力至关重要。湖北省土壤普查办建立了完善有效的“1+N”成果形成工作模式,明确成果形成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1”为总体负责单位,要求具有土壤三普剖面技术领队,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资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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