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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十六条智慧停车专项中指出,公共停车设施应当按照上海市智慧停车建设要求,向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联网传输信息数据,通过上海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开通停车信息引导、自动计费支付、便捷获取电子票据、错峰共享、精准预约等公共服务功能;并倡导公共停车设施推进建设智慧公共停车场(库),提供场内行车导航、反向寻车等精细化服务。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交行规〔2024〕3号 各区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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