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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增强上海会展经济带动效应,更好释放会展市场活力,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实施《关于增强本市会展经济带动效应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就社会关心的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Q:本轮政策在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支持举措? A: 为进一步激发会展经营主体创新动能,《若干措施》对符合三个发展方向的展会给予资金支持。 一是鼓励引进新展。 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100强、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会等国际知名展览项目以及首次在沪办展且展览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展览项目给予支持。 二是扩大规模效应。 根据特定时段(1、2、7、8、12月)和非特定时段(全年其他月份),对在本市举办规模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或日均入场人次达到5万以上的展览项目,分档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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