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增设了婚假规定。新规定明确了参加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以享受的婚假时长及相关待遇,并鼓励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同时,该决定还明确了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休假规定和待遇,并补充完善了生育支持政策。此外,还有相关活动征集,邀请人们分享接亲人来深过年的故事,优秀投稿者可获赠50元话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东省增设婚假规定
新条例明确了参加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以享受的婚假时长,最长可达18天。该规定综合考虑了山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人单位负担和职工诉求等因素,并参考了其他省份的做法。
关键观点2: 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规定
新条例明确了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休假规定和待遇。其中,婚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一般应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完。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育儿假上采取叠加计算的方式。
关键观点3: 生育支持政策
新条例补充完善了生育支持政策,包括落实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关键观点4: 活动征集
为了增加互动和参与感,活动征集邀请人们分享接亲人来深过年的故事。优秀投稿者将有机会获得50元话费奖励。
文章预览
山东延长婚假定了!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次修改《条例》,重点是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十五日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加婚假三日”,也就是说婚假最长18天。 据介绍,目前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1至3天婚假不能满足年轻人筹备和举办婚礼的时间要求。本次修改条例过程中,综合考虑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人单位负担和职工诉求等因素,参考借鉴其他省份做法,明确了婚假并鼓励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并明确了婚假期间相关待遇。 《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商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司法厅同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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