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机构,提交的辅导验收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投行)与玖物智能科技公司签订协议,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关键观点2: 东方投行提交的辅导验收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东方投行在辅导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报送的材料存在不实情,违反了相关法规。
关键观点3: 东方投行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违规情况,相关机构对东方投行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预览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黄 * 、刘 * * : 2022年2月7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与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物智能或公司)签订协议,成为玖物智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黄*、刘**为保荐代表人。2023年10月20日,东方投行向我局提交关于玖物智能的辅导验收材料。经查,东方投行在对玖物智能开展辅导工作过程中, 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向我局报送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 东方投行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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