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女子在婚后半年多才知道丈夫婚前确诊艾滋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女子的诉求,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法院认为,婚姻关系一方对于可能严重影响婚姻生活的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未履行该义务的可要求撤销婚姻。本案中,虽然小杰经过治疗自称已无传染性,但艾滋病仍被视为重大疾病,小杰隐瞒病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义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女子婚后得知丈夫婚前患艾滋病。
女子与丈夫结婚后半年多才得知丈夫婚前确诊艾滋病,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关键观点2: 法院支持撤销婚姻的诉求。
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女子的诉求,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关键观点3: 关于婚前告知重大疾病的法律义务。
法院指出,婚姻关系一方对于可能严重影响婚姻生活的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未履行该义务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
关键观点4: 艾滋病的认定及影响。
法院认为艾滋病属于重大疾病,即使经过治疗自称已无传染性,但仍被视为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疾病。
关键观点5: 撤销婚姻与离婚的区别。
法官提醒,撤销婚姻和离婚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撤销婚姻后的婚姻状态为未婚。
文章预览
婚后半年多,女子才得知丈夫婚前确诊艾滋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场婚姻。她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10月30日,记者从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女子的诉求,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2020年8月,女子小月和男子小杰经家中长辈介绍相识,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23年2月14日,两人登记结婚,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因当时两人正处恩爱之际, 小月自认为双方“知根知底”,所以二人均未进行婚前检查。 同年11月,小月意外翻找出小杰随身携带的包中放有疑似抗艾滋病的药品。 在小月的再三追问下,小杰终于承认自己在2021年8月被确诊为艾滋病,因当时两人感情稳定,且自己一直积极治疗、长期服药,应该不具有传染性,便将此事隐瞒下来直至两人缔结婚姻。后经紧急检查,小月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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