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梳理总结了证监会发布的新规对投行业务的主要影响。包括监事会职权调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再融资审核规则修订、强调再融资项目现场核验尽调的重要性、完善定向发行相关要求、完善承诺变更程序以及拟废止两项规定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监事会职权调整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证监会对拟IPO企业、上市公司等主体有关监事会职权调整进行了具体安排,为有关主体预留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
关键观点2: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与再融资审核规则修订
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曾设置的监事会或者曾聘任的监事,应当对其曾签字确认的申请文件继续承担相应责任,中介机构需按照修改前的相关规则对其进行核查。此外,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并增加触发情形,落实从严监管。
关键观点3: 强调再融资项目现场核验尽调的重要性
证监会发布意见强调再融资项目现场核验尽调的重要性,沪深交易所拟修订的《再融资审核规则》中特别强调保荐人应通过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
关键观点4: 完善承诺变更程序与废止两项规定
本次修订中完善了承诺变更程序,将原有的承诺变更豁免的程序性规定进一步清晰明确。同时,拟废止两项规定,包括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的监管要求和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预览
2024 年 12 月 27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新 <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并就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沪深北交易所也同步就《上市规则》《再融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发布征求意见。 本文就上述新规对投行业务的主要影响进行梳理总结,供大家参考。 有关监事会职权调整 2023 年 12 月 29 日,新《公司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 2024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为配合新《公司法》落地实施,证 监会对拟IPO企业、上市公司等主体有关监事会职权调整进行了具体安排,为有关主体预留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 一 拟IPO企业(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 自2026年1月1日起仍设有监事会或监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