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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块钱,在现在人的眼中就是一碗面钱、孩子一天的零花钱,但在21年前,因为10块钱,滑县的游先生得以安全回家,更影响了他的人生…… 1996年,17岁的游先生从老家滑县到济源一家胶皮厂打工。离家时,父亲给了他50块钱,叮嘱他省着点花,但还没等到第一个月发工资,年轻的游先生就把钱花完了。后来由于其他原因,游先生打算辞工回家,厂里给他结算了20元工钱。 拿着仅有的20元钱,游先生在汽车站买了一包烟,盘算着先坐车到当时的焦作长途汽车站,再转车回老家滑县。没想到,游先生乘坐的汽车终点是焦作火车站,下车后,人生地不熟的他身上只剩下了几块钱,已经不够买回家的车票。无奈之下,游先生只好坐上开往新乡方向的车,想着离家近点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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