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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16时许,三台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建平镇芝麻村,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指派交警三中队、建平派出所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被举报男子杨某一身酒气,于是便询问其是否骑车,杨某矢口否认,称是家中亲戚在骑车,自己没有骑车。其亲属也帮忙圆场,在民警告知其作伪证、顶包的严重后果后,杨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嘴上虽然说着配合,但在吹气过程中反复多次敷衍吹气,导致始终吹不出检测结果。民警多次警告和示范吹气后,杨某最终配合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按规定民警欲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 杨某突然情绪失控,开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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