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新规重点在于提高网下投资者的专业性、优化注册条件、与科创板相关制度衔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其中,针对网下机构投资者设置了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对报价的客观性、审慎性进行回溯验证。网下投资者出现负面情形将被纳入对定价小组成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或回退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规要求网下机构投资者设置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其进行回溯验证。
这是为了增强网下投资者的专业性和审慎性,确保报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关键观点2: 网下投资者出现负面情形将被纳入定价小组成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或回退机制。
负面情形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被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终止上市等。这有助于加强对网下投资者的管理和监督。
关键观点3: 新规增加了追责机制,要求网下投资者明确定价小组成员出现违规情形的处理方法。
这包括对违规行为进行内部追责,并要求退还违规当年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这有助于增强网下投资者的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
关键观点4: 新股发行定价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证监会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
这包括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完善细化相关制度安排,促进市场化定价、激励约束等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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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要求,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设置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对报价的客观性、审慎性进行回溯验证,发生相关负面情形,将纳入对定价小组成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或者回退机制 文|《财经》记者 郭楠 张欣培 编辑|杨秀红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新规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此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新增了多项内容,重点在于提高网下投资者的专业性、优化注册条件、做好与科创板相关制度衔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合规风控部分,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新的要求:“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设置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对报价的客观性、审慎性进行回溯验证,对于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被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经营业绩较上市前一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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