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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增链补链、提供并购保险、推广并购贷款新试点、鼓励海外并购”,可以说,从并购的实施主体到资金主体,乃至并购模式,实施方案,全都被囊括在这份实施意见内。上海显然将并购重组提到了很高的位置上。 作者丨贾紫璇 黄泽正 编辑丨张丽娟 最近,上海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创投圈引起了热议。 其中有一条信息非常关键:“鼓励开展产业并购重组。” 适用的主体也很广泛:鼓励龙头上市公司立足主业,通过吸收合并、控股或参股等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产品。推进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参股型并购贷款创新试点。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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