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一起关于申请执行主体资格争议案例展开,涉及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承受人是否能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问题。通过解析案例背景、争议焦点、法院判决及延伸阅读,探讨了在特定情况下权利承受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介绍
介绍《保全与执行一本通——法律规范、胜诉实战与典型案例详解》书籍相关内容,引出文章主题: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承受人是否能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问题。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解析
分析该案争议焦点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承受人是否能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并引述最高法院的裁判要点。
关键观点3: 法院裁定与判决
介绍湖北高院和最高法院的裁定与判决内容,阐述深圳某投资公司的复议申请被驳回的过程和理由。
关键观点4: 法律规定与解析
列举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并解析法院在裁定书中的论述。
关键观点5: 裁判规则与案例延伸
介绍两个裁判规则及相关案例,说明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条件下,第三人作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关键观点6: 主编简介及联系信息
介绍文章主编李舒律师和唐青林律师,并给出联系信息和地址,欢迎就文章所讨论的法律问题与他们联系。
关键观点7: 云亭法律实务书系介绍
介绍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指出系列文章经过修订完善后在中国法治出版社出版,并开通作者直销渠道“法客帝国书店”,确保正版。
文章预览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书籍: 《保全与执行一本通——法律规范、胜诉实战与典型案例详解》 欢迎点击书名查看详情或立即购买。 最高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承受人, 能否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 作者 | 李舒 唐青林 黄绍宏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 阅读提示: 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了某项权利的承受人,这个被明确指定的权利承受人,是否可以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对该项权利的强制执行申请呢?本文通过一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的案例对该问题进行解答。 裁判要旨 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条件下,第三人作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应满足“申请执行人必须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这一条件。 案情简介 一、湖北某贸易公司与某实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法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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