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医保局拟将一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或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公众可通过拨打12393电话提出异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增医保定点机构名单
市医保局计划将2家医疗机构和29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这些名单已经过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
关键观点2: 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根据有关规定,市医保局还计划将2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这些服务机构也经过了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的评估。
关键观点3: 公示期及异议反馈方式
市医保局对以上拟新增的机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9月29日至10月5日。公众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拨打咨询电话12393进行反馈。
文章预览
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 2家医疗机构和29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 。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 拟将2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 9月29日至10月5日 。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张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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