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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分手后筹备婚礼相关费用该不该返还?

石家庄普法融媒宣传中心  · 公众号  ·  · 2025-02-2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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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谈婚论嫁的情侣因感情破裂分手,为筹备婚礼而拍摄婚纱照的费用是否应该返还?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判决驳回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一半婚纱照等费用的诉讼请求。 2022年初,陆先生与丁女士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决定于2022年11月举办婚礼。然而,婚礼前双方因种种原因选择分手,陆先生与丁女士在双方家属的见证下协商签订了承诺书,由丁女士返还陆先生3.09万元。随后双方又签订协议书,对房屋所有权变更事宜进行协商确认。 由于承诺书中的3.09万元仅包含双方恋爱期间电子转账往来的金额,因此陆先生又要求丁女士返还其为筹备婚礼所支付的结婚对戒、餐饮烟酒、手机及拍摄婚纱照 等彩礼费用 共计58669.45元。2024年4月,因双方协商不成,陆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彩礼通常指男女双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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