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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2024年8月23日,香港证监会与 香港交易所(00388.HK) 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作出联合公告, 宣布对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作短期修改,从2024年9月1日生效。 下调特专科技公司上市门槛 将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市值门槛,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20亿港元,即: 1)如为已商业化公司, 即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达2.5亿港元的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市值门槛由原来的60亿港元,降至40亿港元; 2)如为未商业化公司, 即未达到上述商业化收益门槛的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市值门槛由原来的100亿港元,降至80亿港元。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的定义,特专科技公司是指主要从事(不论直接或通过其附属公司)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内的一个或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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