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北师大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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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专栏 | 刘晓春:“本真性”何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当用词”

北师大民俗学  · 公众号  ·  · 2024-10-17 07: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本真性”概念的理解和应用过程。文章首先回顾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俗学研究的进步和非遗保护的重要性,随后详细分析了“本真性”在非遗保护领域的使用情况,从强调到模糊再到被视为问题和障碍的过程。文章还讨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对“本真性”和“排他性”的明确态度,并探讨了民俗的特征如何体现其“本真性”。文章进一步分析了《突尼斯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法》对民俗保护的规定,以及《民俗保护诸方面之研究》对民俗定义、确认、保存、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深入探讨。文章还讨论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对知识产权法在民俗保护中应用的困难,以及《保护民俗表达免遭非法利用和其他不当行为侵害的国家法律示范条文》的创新之处。最后,文章从价值观的角度反思了世界非遗的“真实性”,探讨了《奈良真实性文件》对非遗保护的意义,并强调了在非遗保护中尊重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本真性”概念的使用

文章详细分析了“本真性”在非遗保护领域的使用情况,从强调到模糊再到被视为问题和障碍的过程。

关键观点2: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对“本真性”和“排他性”的明确态度

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和活态性,并指出“本真性”和“排他性”不应构成非遗保护的问题和障碍。

关键观点3: 民俗的特征体现其“本真性”

民俗的非个人性、传统性、口头性是其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民俗的动态性和过程性,而非固定和静止。

关键观点4: 《突尼斯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法》对民俗保护的规定

规定了本国民间创作(national folklore)作为受保护的作品,明确了国家在保护民族民间创作中的主体地位,并确保了源自本国民间创作的衍生作品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关键观点5: 《民俗保护诸方面之研究》对民俗定义、确认、保存、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探讨

深入探讨了民俗的定义、确认、保存、保护、利用等方面,并强调了在民俗保护工作中考虑本真性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对知识产权法在民俗保护中应用的困难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认识到在民俗保护中应用知识产权法存在一定的难点,因为民俗表达通常是在特定社区内通过连续模仿进行的非个人化、持续的、渐进的创造性活动的结果,这与传统上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标志存在矛盾。

关键观点7: 《保护民俗表达免遭非法利用和其他不当行为侵害的国家法律示范条文》的创新之处

采用知识产权机制或衍生自知识产权的独特系统,旨在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知识表达,同时强调了民俗表达的动态性和过程性,并确认了社区或个人作为民俗表达的主体。

关键观点8: 从价值观角度反思世界非遗的“真实性”

探讨了《奈良真实性文件》对非遗保护的意义,强调了尊重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并指出了在非遗保护中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必要性。


文章预览

开 栏 语 20世纪80年代民俗学科重建以来,在一代代民俗学人努力之下,民俗学获得前所未有的长足进步。无论是民俗学研究深度还是广度都有显著提升与拓展,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开展,民俗学人同时成为民俗学研究与非遗保护传承的学术骨干力量。为了彰显民俗学人的贡献,传承学术精神,我们特别开辟“学人专栏”逐期刊载民俗学人的精品力作,以飨读者,并致敬各位仍然耕耘在民俗学与非遗研究园地的前辈与同仁。 作者简介 刘晓春,男,文学博士,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2014-2022)、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第九届)、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民俗研究》(CSSCI)编辑委员会委员、《民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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