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1月14日,柳北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桂0205执2036号 本院关于执行陈龙与张蕾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张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依据: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4)桂0205民初196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人民币309,162元 被执行人: 张蕾,女,1988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3栋502室,公民身份号码:450205198805310720。 悬赏条件: 从即日起至案件结束,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蕾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实际执行完毕的,本院将以申请人承诺,以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