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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单位在招聘、录用人员时,会公示其录用及候补人员的姓名、院校、专业、学历等信息。然而,在社交媒体上“搬运”这些公示信息,是否会侵害名单上人员的隐私与个人信息?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搬运”录取名单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小王是一名应届求职研究生。他偶然发现,被告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某大学vs顶尖高校我想试着缓解你出分前的焦虑》的涉案文章,附图显示了北京某企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姓名处作出了打码处理,但仍可识别出为原告姓名,其余院校、专业与学历信息未作打码)与递补人选名单(姓名处作出打码处理,无法识别具体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未作打码处理,其中院校有A、B顶尖高校等)。文章内容中包含“北京某企业的拟录取名单,考上也就那么回事吧,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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