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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我音乐”被判侵权:赔偿近12万元

澎湃新闻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12-16 16:45
    

主要观点总结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长期未经许可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法院多次判决侵权成立,仍拒绝合法使用,引发关注。近期,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酷我音乐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音著协强调通过法律措施维护音乐市场版权秩序的重要性,已多次对腾讯音乐集团提起侵权之诉,并有多起维权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腾讯音乐集团长期未经许可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

腾讯音乐集团作为市场占有率巨大的音乐集团,长期未经许可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了众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

关键观点2: 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二审维持原判

音著协对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犯了音著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需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3: 音著协通过法律措施维护音乐市场版权秩序

音著协强调只有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法律措施,才能有力维护音乐市场的正常版权秩序,保障音乐创作者权益,推动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4: 腾讯音乐集团面临多起维权诉讼

音著协已多次对腾讯音乐集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仍有多起针对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文章预览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微信公号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次判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仍然拒绝合法使用音乐作品,损害了众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腾讯音乐集团长期海量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在线音乐市场的顽疾。 近日,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 酷我音乐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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