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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发区、各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郑科规〔2023〕4 号)有关要求,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六个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中的技术输出方);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豫科成区〔2023〕3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豫科成区〔2024〕2号)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依托单位(不含政府行政机关性质的依托单位)。 二、支持标准及条件 依据郑科规〔2023〕4 号第七条,对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市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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