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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局交流后,回到审判岗位的我,有啥不一样?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8-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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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来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我先后在研究室、环资庭、民四庭等部门工作,但是始终没有接触过执行工作。2022年,恰逢院里组织 民商事法官到执行局交流 活动,我便到淮安洪泽法院执行局开启了为期一年的挂职。 ↓ 作者朱强在挂职期间组织兑现执行款。 在执行局,朱强收到锦旗。↑ 2023年3月,我结束挂职回到了熟悉的审判岗位上。 今年4月份,我接手了一起土地承包案件。两名村民承包了村委会77.8亩(实际丈量面积为111.67亩)的村属土地,用于种植易杨树,并约定违约金为总标的额的30%,转让期限为15年。 协议到期后,由于种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了矛盾。村委会要求承包土地的村民将土地恢复原状并交付,多次协调未果后,将这两名村民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庭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就土地返还及租金给付达成了调解协议,爽快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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