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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观治理视角而言,高职院校作为全面治理实训基地的主体之一,应以丰富治理格局、创新治理模式为前提,以强化资源建设、补齐资源短板为依托,不断推动实训基地畅通治理进程。高职院校应从国家政策导向着手,深入剖析行业企业发展前沿研究成果,找准实训基地治理定位,持续挖掘治理功能,继而破解高职院校实训基地治理实践中的执行困境。 一、 树立现代化共享型实训基地 “元治理”理念 “元治理”作为由高职院校、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高职院校治理主体构成的治理形式,对于优化配置产教融合共享型实训基地治理资源,完善实训基地治理机制具有重要作用。立足于此,高职院校共享型实训基地治理主体的价值取向应是指引治理主体决策评判与行为方向的“行动指南”。针对实训基地治理主体多元、缺乏统一价值观问题,国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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